
【素质提升月】 加强民族团结 建设美丽西藏

——召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专题学习会议
5月1日下午,萨迦县机关第五党总支在党员活动中心召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学习会议。会议由党总支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普琼同志主持,党总支全体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此次会议。



2020年1月1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这一部关于西藏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法规就此诞生,5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8章48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社会协同、宣传教育、创建表彰、组织保障、法律责任、附则。他强调,依法治藏是推进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民族团结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关键环节,也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一条基本经验。在感恩奋进新时代、确保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刻,我区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制定和实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加快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