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迦县中学“三包”经费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用好每一分“三包”经费,物尽其用,造福农牧民子女。
二、政策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我区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和中小学“三包”政策及助学金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三、“三包”经费使用的对象、标准和开支范围
(一)对象:本县七至九年级学校中的农牧民子女寄宿生。
(二)标准:每生每学年3240元,其中伙食费占85%、服装费及装备费占12%、作业本和学习用品费占3%;
(三)“三包”经费的开支范围
1、可开支的项目:
(1)学生生活用米、面、茶、糖、糌粑、肉类、蛋类、油类、乳制品、蔬菜、调料等食品;
(2)学生生活、学习用燃料;
(3)学生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
(4)学生校服、被褥等必备装备;
(5)学生生活日常用品;
(6)学生食堂卫生防疫用品、饮水保温桶、小型炊具等。
2、不得开支的项目:
(1)汽车、拖拉机、电视机、冰箱、消毒柜、床铺、桌凳、图书资料等公用设备及零配件;
(2)物资运输费、车辆燃修费、水电费、医疗费、门诊费、保健费、防疫费、消毒费等公用费用;
(3)学校教职工和其他用于照顾学生而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资金等个人费用;
(4)学校办公费用和其他不得开支的项目。
四、日常管理
(一)“三包“经费管理目标责任制
校长与食堂管理员、物资采购员、仓库管理员等相关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三包“经费财务制度
1 建立财务制度,设立独立的专职会计、出纳、保管人员,各自执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1)会计人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单独设立“三包“经费总账,米、面、糖、糌粑、油类、蔬菜、肉食、调料等物资分类登记明细账,并与总账核对一致;
(2)出纳人员设立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总账、实际库存核对一致;
(3)保管人员登记物资出入库日记账,定期与会计总账核对一致,并定期与不定期盘点物资,与日记账核对一致,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如有差异,应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及时纠正。
(三)物资出入库制度
1“三包”物资仓库,由保管员负责管理。物资入库必须填写入库单,入库单至少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保管员保存,并据此登记物资入库日记账;
2 物资出库须凭会计人员开具的出库单方可办理,出库单必须有学校负责人、炊事员等经办人员签字,保管员凭出库单登记物资出库日记账;
3 物资日记账要按照物资种类明细登记,登记的内容至少包括:日期、出入库单号码、摘要、经办人、数量、单价、金额、当月发生数、累计数、累计结余数并与会计总账、实际盘点数核对一致;
4 加强保管人员职业道德管理,强化责任意识。保管员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减少物资损耗。对物资短缺应查明原因,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坚决予以追究。
(四)责任追究
1 忽视经费管理,或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造成经费、物资损失浪费的,依据相关财经法纪,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 挤占、挪用、侵占“三包”经费的,按原资金渠道返还;
3 对使用过期、霉烂、有毒食品、物品并造成学生身心健康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三包”监督
我校专门成立“三包”监督小组,对整个“三包”物资采购及供应流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三包”政策落到实处,每月对“三包”经费进行公示,加大宣传力度,对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