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日喀则市教育科学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科研质量和水平,加快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与智力支持,日喀则市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决定开展201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推进西藏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繁荣和发展教育科研工作;坚持发展战略和宏观政策研究相结合,提高服务教育决策能力;坚持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实践相结合,提高基层教育工作者的理论和实践能力,为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繁荣教育科学,促进日喀则市教育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资助标准 日喀则市教育科学课题领导小组将积极争取课题经费,对课题予以一定经费资助,各单位可视情况适当予以支持。 申请人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发放为准。 三、申请人条件 (一) 申请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学科专家推荐。 (二)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课题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3项课题的申报,如一人申请多项和参与3项以上的,将一律不予立项。 2.正在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本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日喀则市教育科学课题。 4.在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市级课题。 四、报送申请材料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需要认真填写附件2、3的电子版,不得用手写,附件4由单位(区县教育局)填报。研究的课题可以从课题指南中选择,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选题。 (二)各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材料附件2和附件3各一份、电子版发到到指定邮箱,留存好备份,上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经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由单位统一报送。 (三)申报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起至2019年3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课题结题相关要求 (一)如课题申请立项后,各课题研究小组应于4月中旬开题,将开题报告和中期推进报告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如申请的微课题、小课题,应当年结题。结题报送材料包括:(1)立项文件、申请书、论证活页、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申请书、课题变动申请;(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不少于3000字);(3)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省级以上期刊论文至少1篇,《日喀则教育》论文1篇,或者专著;(4)其他相关材料:如调查问卷、学生案例、教师课例和教学故事等相关材料。将材料按照课题立项、课题实施、课题结题申请、课题成果、其它等编辑成册,由单位统一报送一册到市教科所,留存好备份,上报材料不退还。 (三)若申请的年度课题在年底无法结题,应提交延缓结题申请,可以延迟一年,如还是不能正常结题,则申请的课题无效。 (四)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的11月30日。 联 系 人:余学文 咨询电话:089****2458 通讯地址:日喀则市教育局教科所 邮 编:85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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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教育局教科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