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纪发〔2018〕54号
关于印发《关于五·一劳动节、六·一林卡节、端午节期间进一步严明 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纪委,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好日喀则市纪委《关于五·一劳动节、六·一林卡节、端午节期间进一步严明 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日委办明发电〔2018〕86号)要求,在五·一劳动节、六·一林卡节、端午节将至,为严明纪律要求,防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遏制“节点腐败”现象,确保党员干部务实节俭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责任意识,严明党规党纪
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区、市、县三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态度和决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与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工作相结合,要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的新闻稿和报社、网站配发的案例剖析文章。同时,要让党员干部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层层带动,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头雁效应”。
二、严明纪律要求,增强廉政意识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节日来临之前,组织党员干部及时召开廉政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娱乐消费,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访,严禁借节日跑官要官,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下属单位或企业”,利用各类案件通报、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提醒党员干部牢记纪律红线。同时,要向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重申节假日请销假制度、值班带班制度,强调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腐败现象,积极营造良好的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采取有力措施,提高监督效率
县纪委党风政风室和乡镇纪委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守好“自留地”、种好“责任田”。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开展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对购物商场、高消费场所、温泉、寺庙等旅游景点进行检查,要通过查阅公务接待费、住宿费、会议费等消费详单,进一步了解我县范围内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发放津贴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参与赌博等不正之风和“四风”问题,特别是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同时,重点检查各单位节日期间公务车辆封存及严禁“公车标志喷涂改”情况。
四、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
为防止一阵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节点腐败”,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乡镇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节点期间,“四风”问题不放松,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按照区、市纪委关于纠正“四风”的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听之任之,监督检查流于形式,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或者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问责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究乡镇、各部门“一把手”主体责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监督责任。请各乡(镇)、各部门将五·一劳动节、六·一林卡节、端午节期间严明廉政纪律工作开展情况务必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报县纪委。
中共萨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萨迦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4月29日
中共萨迦县纪委监委综合办公室 2018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