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促进校园内学生之间的监督,学生违纪违规及公物破坏行为,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优化校园管理方法,保障学校依法管理学生,维护学校公共利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校德育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领导小组
组长:普琼(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次旦多吉(副校长)
达娃坚参(副校长)
杜龙飞 (副校长)
成员:达瓦次仁 尼玛旦增 米玛 英达次 白玛平措 曲旦 尼玛次仁 次仁扎西 米玛仓曲 全体班主任
三、学校管理权的若干限定。
1、学校有权对学生提倡举报校内学生的不良行为,
2、举报校内学生的不良行为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学校应充分衡量学生个体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在有力证据证明须以牺牲学生个体权利来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学校有权对学生作出惩戒以及其他牺牲学生权利的决定。
四、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2、客观公正。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保护隐私。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避免因举报行为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
4、及时处理。对收到的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1、受理举报。设立举报渠道,接受学生和学生会的举报。
2、登记备案。对收到的举报进行登记备案,了解基本情况。
3、调查取证。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包括与当事人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
4、作出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口头警告、告知家长、大会通报、惩戒等。
5、结果反馈。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
6、归档备查。对整个处理过程进行记录,归档备查。
六、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生违纪违规举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级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3、加强监督检查。设立监督电话和邮箱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对处理不当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
4、加强保密措施。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举报内容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当事人个人信息。
5、加强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 奖励措施
1、举报校内有学生及教职员工吸烟的,举报内容属实的一次性奖励一百元,并对举报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校内学生翻墙外出的,举报内容真实的,举报者奖励五十元。
3、举报校内学生带违禁品的管制刀具、削笔刀、钢管、铁链、危险品等,举报内容真实的,举报者奖励五十元。
4、举报学生在校内买卖垃圾食品、香烟及其他物品的,情况属实的,举报人奖励五十元至一百元。
5、举报学生在校内有偷盗行为及公物破坏的,情况属实的,举报者奖励五十元。
6、举报校内有学生打架的,情况属实的,举报者奖励五十元至一百元。
7、举报其他违纪违规的线索,按照线索价值的大小奖励十元至五十元不等。
八、 八、本方案自公布起执行。